黑龙江时时彩规则 www.sr8v9.cn 【基本案情】
眉某2011年9月进入A置业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11年9月19日至2014年9月18日止。2013年7月8日,眉某被调至A置业公司下属公司B物业公司工作。
2013年7月18日,B物业公司以眉某“7月9日,眉某与吴×、柏×、吕×吃饭喝酒,眉某酒醉失去理智,作出不雅之举,严重扰乱宝嘉丽居民夜间休息……眉某等人又是我司员工,该行为在业主、员工中造成极为不良影响”给予眉某开除处理。2013年7月30日A置业公司以“被开除、除名”为由为眉某办理了退工手续。
嗣后,眉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A置业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7000元等请求。
当地仲裁委2013年9月21日作出了A置业公司支付眉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7000元等事项的裁决。
【法院判决】
A置业公司不服,起诉至法院。
A置业公司称:2013年7月9日,眉某与同事在B物业公司管辖的宝嘉丽小区及市场内吃饭喝酒,眉某醉酒后失去理智,作出不雅之举,扰乱了宝嘉丽居民夜间休息,后居民拨打110,派出所出警到现场处理。
眉某辩称:我喝多了,同事把我送错楼层,醒来时我发现自己在楼道,中间发生了什么事情我记不清了!
一审法院认为:A置业公司未能举证证明眉某发生的本案中的情形,是否给其造成重大损害,规章制度中也未明确该情形是否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情形,且规章制度中也未明确眉某若存在该情形时A置业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眉某在此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依据,A置业公司解除行为不当,应承担支付解除合同赔偿金的责任。
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等规定,判决A置业公司支付眉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7000元。
A置业公司不服,又上诉至当地中级法院。
二审法院认为:A置业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在2013年7月9日,眉某酒醉失去理智,作出不雅之举,严重扰乱宝嘉丽居民夜间休息,后居民拨打110,派出所出警到了现场的情况下,就以“眉某该行为在业主、员工中造成极为不良影响”为由解除与眉某的劳动合同没有事实依据。A置业公司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A置业公司应支付眉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本案例索引:(2014)苏中民终字第1134号)
【小编提醒】
这个案例告诉用人单位处理违纪员工的两个要点:
一、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这说明,公司要证明自己的解雇决定是合法的,必须举出充分证据证明员工存在严重违纪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行为。本案中,用人单位未对劳动者喝酒导致的严重影响举证,亦未对该影响引向的解除条款举证,节节败退,明明有理,到最后却成了没理。
二、没有规章制度谈不上合法解除
员工存在相关违纪行为后,公司能否解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规章制度的规定,有了制度就是适用过失性辞退的首要前提。
实务中需注意,规章制度是否有对违纪行为的具体处理规定,规章制度是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是否已向劳动者公示经常成为此类案件胜败的关键所在。
根据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的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 4 条对民主程序做了具体的规定,其流程为:和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方案提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公示告知。
因此,公司在制定相关制度时,一定要注意保留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书面证据,保留已经向劳动者公示的证据,在仲裁和诉讼时一定用得上。
1、民主程序: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经过民主程序,为了避免今后发生 纠纷时难以举证,用人单位应当保留与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及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的书面证据。比如,可以制作会议纪要,参与者签名。
2、公示方法:规章制度制定后,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并不会当然地被裁判机关作为处理依据,还必须经过公示告知程序,让劳动者知悉。规章制度公示告知方法很多,比较可靠的证据是员工签名确认已阅读过规章制度的书面证据。(来源:劳动法研究)
“工人在线”责编:刘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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